会议指出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,实行公共资源配置全程公开、全程留痕,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、铲除滋生腐败土壤、公平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。
会议确定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:
一是以保障性住房分配、政府采购、国有产权交易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为重点,由各地各部门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。
二是公共资源配置涉及的行政审批结果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,公共资源项目配置或交易过程、中标、合同履约等信息由管理或实施配置的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分别公开。
三是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通过网站、政务微博微信、客户端、新闻媒体等,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,并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实时共享,做到“一网”覆盖。
可见,未来一段时间,国家将加大工程建设领域,尤其是工程建设招投标的交易过程、中标和合同履约情况的信息公开,且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的数据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网站、政务微博微信、客户端、新闻媒体等实时共享,“一网”覆盖。这将大大增加信息的公开性,有利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招投标的过程及实施情况,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。
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全程公开、全程留痕,有一个必要条件,那就是公共资源交易必须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。可现实是,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流程电子化程度还相当低,这意味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程公开、全程留痕,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。
国办63号文发布以来,各地纷纷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上马建设电子交易系统,但大部分系统的建设水平较低,通过国家强制性检测认证的更只是极少数。这些系统只是实现了部分交易环节电子化,相当一部分的信息还是以纸质形式存在,妨碍了信息的整合和公开。
各地强制各类公共资源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,强制市场主体使用其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,同时限制或排斥市场主体建设的电子交易平台与其对接,阻碍了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的实现,导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严重碎片化。
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滞后,尚未真正发挥互联互通的枢纽作用,而且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推进,各地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的情况有增无减,进一步加剧了信息的孤岛现象。
综上所述,公共资源配置要实现全程公开、全程留痕,在目前来看还存在客观条件的严重制约。为此,必须打破政府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垄断,大力推行使用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平台(包括国有企业自用平台和第三方平台),充分发挥市场化和专业化的力量。
那么,它究竟会按怎样的“剧本”发展?其实,这个会议的另一项议题,“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”,已经明确传递出中央政府在这个事项上的导向和要求。我们来看一看当前的进展和下一步的具体举措:
今年已有各省级政府和71个部门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,在信用、人口信息等领域实现跨部门、跨地域、跨层级数据共享。加快部门和地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,是便利群众办事和创业创新、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。
一要明确提供公共数据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,按照“整合是原则、孤网是例外”的要求,对分散、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清理整合,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,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。按照共享要求严格审批新建信息系统,防止重复建设和形成新的信息孤岛。全面清理和制止公共数据仅向特定企业、社会组织开放的行为,体现公平。
二要在网络通基础上加快实现数据通、业务通……逐步满足政务服务部门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、纳税证明、不动产登记、学位学历证明等约500项数据查询等需求……对依法依规应由政府提供、可经政务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信息,一般不得要求另开证明。
三要在信息共享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,发挥社会专业力量作用,加快各地政府、各部门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,积极推动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、“全国漫游”。建立政务数据校正完善机制,按照“谁提供、谁负责”原则,确保信息及时、可靠、完整、权威。
按照以上部署,不难想见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未来场景:各级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、全面共享,数据无差别对社会开放。自然人和法人的身份、信用、业绩等证明,全部在政务网上真实记录和自由查询。政府显著减少新建功能重复的信息系统,通过开放对接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方式,让市场主体在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上发挥更大作用。